近日,乌当区法院第二人民法庭调解审结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被告罗某在乌当区新堡乡渡寨村承包修建农村自建房,原告马某给被告提供劳务,主要工作是粉刷墙壁。双方约定原告的工钱按实际方量计算,单价在8-15元/平方米不等。原告完成全部工作后,调解协议。(罗欣)
(责编:陈晶晶、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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