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水城县新街乡出列示范村打范文造项目设计招标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重新招标的公告

52fw.cn 栏目【合同】【招标合同】 已阅0

原标题:关于2017水城县新乡出列示范村打造项目设计招标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重新招标的公告

  由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我单位委托代理招标的“2017年水城县新乡出列示范村打造项目设计”于2018年02月24日至2018年02月27日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接受报名,2018年03月01日召开了竞争性谈判会议并确定贵州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人,在中标人接收中标通知书后并未按照相关约定与我单位签订该项目工程设计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中标人 水城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示范村 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