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王文贤池州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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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原本单纯的经济纠纷,在历经了一系列的红黑纠葛之后,竟被拖入涉嫌刑事犯罪的难解境地。

  2010年8月23日,安徽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衢州人王文贤涉嫌妨害作证案,二审开庭。戴着镣铐、身着囚服的他看上去疲倦木讷、行动迟缓,只在回答法官及公诉人提问时会“腾”地起立,并言必先称“报告”.8个多月的看守所羁押,已经让他的无罪辩护,很难以一种更有尊严的对话方式从容展开。

  现年47岁的王文贤,为衢州市安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下称安地公司)法人代表,他所拥有的这家公司堪称当地同行业老大。之前光鲜的商人,如今沦为阶下囚,这样的骤变让其家人感到冤屈和困惑——没有人能够想到,这样一起原本单纯的经济纠纷,在历经了一系列的红黑纠葛之后,竟会被拖入涉嫌刑事犯罪的难解境地。

  楼塌事起

  时间回溯到2006年10月。安徽东盾木业有限公司(下称东盾公司)因投资建设中高密度人造板生产线需要,要在池州市贵池区梅陇镇郭港村建设生产车间。该工程的钢结构制作及安装被安地公司拿下,报价839万元。

  然而王文贤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厄运就此而来。

  2007年3月3日晚,风雨骤至。尚在施工的钢结构厂房因土建(系东盾公司另行发包他人施工)不稳等原因轰然倒塌。接到东盾公司通知后的王文贤即带领公司原法律顾问陈信国等人火速赶赴现场处理。

  两天之后,双方经协商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该协议称:“由乙方(安地公司)承担甲方(东盾公司)在该次事故中钢结构部分的直接损失,金额为550万元人民币。”事后看来,这份看似平常的协议中其实暗藏玄机。

  此前早在2006年11月7日,双方就签订了《安徽东盾木业有限公司主车间钢结构厂房建筑施工合同》,安地公司按照东盾公司的要求,在衢州市柯城区安地厂房对钢结构制作后,运至东盾公司处拼装。

  倒塌事故发生后,王文贤认为《施工合同》可能不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遂与安盾公司于事故发生后5天再次签订了新的《承揽合同》。该合同的补充条文显示:针对倒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550万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以为有惊无险度过此劫的王文贤和安地公司,此后继续为该项目施工,浙商王文贤池州冤案 王文贤池州冤案 浙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