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参与股权投资的四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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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各类金融机构中,信托公司素有“金融百货商店”之称,一方面由于其受托财产种类繁多,另一方面也因为其产品及可投资范围最为广泛。同时,信托公司在可参与股权投资资金来源方面受限最少,可用固有资产及信托财产从事股权投资。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又可分为直接投资或通过信托计划投资两种方式。

  清科研究中心最新发布的《保险、信托、商业银行抢滩中国股权市场》,通过调研发现,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多通过公司内部相关职能部门直接进行,而使用信托计划资金从事股权投资则多委托第三方机构担任投资顾问,例如: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聘用该类投资顾问产生的费用由信托财产(即信托本金加收益)承担。

  信托计划的发行渠道包括自身客户认购、银行合作发行以及第三方理财机构代销,其中银行合作发行方式又可分为银信理财与银行代销两种。信托资金的募集一直是信托公司的软肋,银行作为主发行渠道重要性日益加剧,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介入或可助信托摆脱完全依赖银行的发行方式。然而,作为销售银行、保险及证券投资产品的金融中介,第三方理财机构的监管划分仍旧没有明确,也不受现行法律法规约束,经营行为尚未得到规范,使投资人投资风险加大。

  根据股权投资类信托产品在运作中是否有VC/PE投资机构参与、以何种方式参与,股权投资 信托资金 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