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转让股份概述
2019年3月18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南方资本-宁波银行-当代东方定向增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南方资本”)的通知:基于当代东方定向增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限及投资退出计划,南方资本于2019年3月15日与自然人于桂荣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公司股份总数的5.87%)。
(2)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3、股份转让价款
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的每股受让价格为人民币5.13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38,311,974.88元。(大写:贰亿叁仟捌佰叁拾壹万壹仟玖佰柒拾肆元捌角捌分)
4、支付方式
(1)股份转让申请获得交易所确认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30,000,000.00元(大写:叁仟万元整)。
(2)股份过户日后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25,000,000.00元(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
(3)股份过户日后第31个工作日至第6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100,000,000.00元(大写:壹亿元整)。
(4)股份过户日后第61个工作日至第9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全部剩余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83,311,974.88元(大写:捌仟叁佰叁拾壹万壹仟玖佰柒拾肆元捌角捌分)。
5、生效时间: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
6、协议签署时间:《股份转让协议》于2019年3月15日签署。
五、持股5%以上股东的相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南方资本曾做出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承诺情况如下:
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当代东方定向增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2015年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5年6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投资者,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当代东方定向增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股份已于2018年8月13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披露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116号),该项承诺已到期。
截至本公告日,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上述承诺。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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