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并负责审核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
第三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政 领导干部 选拔 任用 工作 有关 事项 报告 办法 试
我爱范文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
免责声明:本文由52fw.cn提供互联网分享,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