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微信售卖“医院小药”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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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购“医院小药”属违法行为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的“肤乐霜”、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的“当红创伤乳膏”……这些被称为“医院小药”“明星小药”的医疗机构制剂很受患者欢迎。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药监局获悉,为满足患者对传统中药制剂的需求,促进中医药有序发展,医疗机构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注册管理已由审批改为备案,电商平台、微信上加价销售。而消费者也难辨这些药品的真假。

  北青报记者在一个电商平台上搜索首儿所“明星小药”肤乐霜发现,除了一些面霜产品之外,有一些“代购”肤乐霜的店铺,打出“正品代购”、“详情咨询”的标题,暗示可以购买首儿所研发的治疗湿疹药膏“肤乐霜”,在产品介绍页面,并没有相应的图片等内容,而是一行字“就是你想要的,详情联系客服”。北青报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家店铺,均表示是从首儿所购买的,“是医院最新的,有现货,下单很快就发货”。

  电商、微信售卖“医院小药”属违法行为

  对此,市药监局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不能在购物网站、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市场上等医疗机构外售卖,即使是在医疗机构内,也应严格按照制剂说明书使用。

  市药监局还提醒,外埠个别地区还发现有一些人员打着祖传秘方、特效药的幌子网售未经批准的“医院制剂”。这些所谓的“小药”无文号、无配制单位、无有效期、无批号等,实则就是假药,未经安全性验证,有的甚至非法添加化学成分,患者一旦使用,轻者延误治疗,重者则可能引发药源性疾病甚至中毒。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在医院外购买所谓的“医院制剂”。(记者 张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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