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余姚的孙某向施某迪、施某林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每月借款利息为4000元,五个月后归还本金。但施某迪、施某林未要求孙某出具借条,而是让他在一份租赁合同上签字。该份租赁合同上写明每个月租金2100元,孙某以出租人身份在合同上写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及房屋地址等信息,而承租方、租赁期限、合同签订日期等都是空白的,孙某还向施某迪、施某林出具租金收款凭证。
之后,孙某一直未按约定支付利息也未还款,多次催讨未果,租赁 合同 设圈套 余姚 两名 男子 强入 民宅 欠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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