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租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无需再提供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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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海口12月6日电(王硕)12月5日,人民网记者从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获悉,即日起,职工办理租住住房提取业务不再需要递交租房合同及公租房租金证明材料,改为由个人提供租住住房真实准确信息承诺申明。

职工只需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自行登陆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网上服务大厅或手机APP客户端填报办理,提取业务所需的租房信息办理即可。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简化租房提取业务材料要件的通知

各直属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规定,现就取消租房合同材料要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取消租住住房提取业务的租房合同及公租房租金证明材料要件,调整为个人提供租住住房真实准确信息承诺申明办理。职工自行登陆我省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网上服务大厅或手机APP客户端填报办理,也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临柜提供租房提取业务所需的租房信息办理。职工违反承诺申明提供虚假租房信息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列入失信黑名单管理并通报所在单位。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租住住房信息填报表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19年12月5日

附:

海南租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无需再提供租房合同

(责编:卢少雄、蒋成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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