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全媒体记者张瑞颖、实习生辛甜报道:宜春宜丰宁女士反映“巨汇名住”房价51万元,购房合同只写34万元一事有了新进展。9月2日,“巨汇名住”方面已将定金2万元打到宁女士账户。
8月10日,家住宜春市宜丰县的宁女士,在南昌市九龙湖新区主峰大道618号“巨汇名住“订了一套总价为51万余元(含装修款5万多元)的返租式公寓,当天交了2万元定金。3天后,准备签合同时,才发现购房合同内注明的不是原价,而是部分返租直接抵扣后的购房款34万余元,且除购房合同外,还需签一份租赁合同(包含返租金和装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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