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用户“1赔3”诉求被驳回 法院认定弹个车电子合同未被修改

52fw.cn 栏目【合同】【医疗合同】 已阅0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27日电 3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的一起诉讼判决引起了汽车融资租赁行业的关注,陈先生与浙江大搜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搜车”)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认定弹个车不存在欺诈,与用户签署的电子合同没有被修改,驳回了陈先生“1赔3”诉求,同时支持了大搜车方面要求陈先生支付租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费、取证费等诉求。

  此前,在首年用车期间,连续7次逾期并最后拒绝支付费用的陈先生,向市场监督部门投诉大搜车旗下汽车新零售平台弹个车涉嫌欺诈,还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逾期支付租金

  根据判决书显示,2017年12月26日,陈先生在天猫店铺“弹个车汽车旗舰店”下单“2017款吉普自由光 2.4L 领先版智能包 新车”商品一辆,约定方案为采用融资租赁的购车方式,先租12个月,付款方式为“首付租金+月付租金”,订单详情中显示有相关协议协议名称为《天猫开新车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2018年1月15日,陈先生通过汽车融资租赁模式购置的车辆登记于大搜车公司南京分公司名下。2018年1月19日,陈先生通过弹个车APP电子签署了《提车确认单》,完成了对交付车辆的检验并提取了车辆,此后陈先生支付了12期租金。

  2019年1月22日,陈先生与大搜车公司南京分公司电子签署了《融资租赁续租协议》(以下简称“续租协议”),协议规定租赁期限为12个月,车辆所有权仍由大搜车所有;租赁期限届满时,陈先生可选择一次性支付尾款活申请贷款等方式获得车辆所有权;如果陈先生未能按时支付月付租金则构成违约,需要支付违约费用等其他相关服务费用。

  2019年1月23日,陈先生根据续租协议支付了第一期租金,此后共支付了7期租金。但陈先生从2019年2月份开始连续出现7次逾期,而且从2019年8月20日开始停止支付租金,大搜车方面在此后根据续租协议收回了案涉车辆。此后,陈先生向市场监督部门投诉大搜车有欺诈行为,大搜车方面在接到投诉后联系到了陈先生,向其解释了融资租赁模式,并提醒查看协议。在双方多次沟通后,陈先生变更了联系方式,拒绝与大搜车方面沟通。

  同时,陈先生以“双方签订的电子版协议并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大搜车的宣传涉嫌欺诈”等原因在余杭区人民法院起诉了大搜车,要求法院认定协议无效,并要求大搜车退还首年与第二年的月供租金,同时支付已付费用的3倍赔偿等费用。

  陈先生违约在先,按照正常理解,违约方应该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支付宝自身实名认证加支付密码输入的方式,表明用户认可协议内容并下单支付款项。在拥有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CA牌照)的互联网电子签名平台上,合同一经签订后,无论是弹个车还是其用户,都无法对合同做出修改,因此弹个车私自修改合同的说法并不能成立。

  在此案的判决中,法院驳回了陈先生“以协议未经其签字即未成立的主张”。判决书显示,陈先生在下单前勾选了同意协议的选项,协议中明确载明“您通过网络页面流程确认本协议,即表示您与商家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大搜车在天猫店铺发布车辆信息属于要约,陈先生勾选同意协议并最终下单支付首付款属于承诺,协议成立。

  合理维权

  3月20日,余杭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布了浙江大搜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反诉陈先生的审理结果。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2020)浙0110民初781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显示,陈先生以电子协议未经其签字即未成立的主张,以及其主张大搜车公司存在欺诈的理由,均不成立,法院均不予支持。

  此外,法院认为陈先生未按约支付租金,应该承担支付租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民事责任。对大搜车反诉要求中,要求陈先生支付大搜车公司为此支出的律师费、取证费等,予以支持。

#p#分页标题#e#

  2016年11月,大搜车推出了汽车新零售平台弹个车,在国内首创汽车融资租赁购车模式,它是解决客户用车需求的一种融资工具,本质是为客户提供分期付款购车的便利。弹个车以融资租赁的形式通过客户分期支付月租,到期支付尾款帮助客户完成购车行为。从弹个车APP的产品展示、下单流程到合同,弹个车的整个费用情况都是公开透明的,以供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在汽车保有量较低三四五线城市,疫情激发了一部分购车需求。这部分在小城市的消费者通常拥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但大多都缺少存款,这也让他们更愿意选择汽车融资租赁服务来购车。

  但是,汽车融资租赁领域也出现了一些合同违约客户过度维权甚至恶意维权的现象。统计数据显示,从2009年10月19日至2018年9月18日,上海法院系统1061篇汽车融资租赁相关裁判文书显示,90%以上是因承租人支付了首期租金及部分租金后,未继续向出租人即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故发生诉讼。因此在纠纷进入法律途径后,绝大多数情况都是消费者一审败诉,上诉比例不到2%。

  在《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合同定性、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清晰界定的前提下,法院均支持融资租赁公司的大部分诉请,在承租人根本违约的前提下一般都会判令融资租赁合同解除,返还租赁车辆,消费者支付租金、滞纳金及赔偿损失。

  相比于传统的全款买车、贷款买车两种购车方式,汽车融资租赁模式是一种低门槛、灵活的购车方式,能够惠及更多的消费者,有效促进车市振兴发展。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益,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保证,但过度维权却会对市场造成伤害。

【编辑:田博群】

标签: 融资租赁 协议 合同流程 支付宝 汽车旗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