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3—4页
关于上海智海扬涛广告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9〕5228号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上海智海扬涛广告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思美传媒公司关于上海智海扬涛广告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思美传媒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上海智海扬涛广告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 对思美传媒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思美 传媒 关于 上海 智海 扬涛 广告 有限公司 业绩 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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