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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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合同分类:(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3)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6)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7)主合同与从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非格式合同。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1、《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认定为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解释》第5条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什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