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病毒疫情下租船合同的法律风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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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病毒疫情下租船合同的法律风险(下)

2020-03-03 《航运交易公报》2020年第6期

导读: 在定期租船合同下,承租双方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产生的纠纷可能集中于停租或者延误索赔。

  定期租船合同下的停租

  在定期租船合同下,承租双方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产生的纠纷可能集中于停租或者延误索赔。结合笔者先前遇到过的相关情况,导致停租或者延误索赔的情况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 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发现疫情,绕航进行处理;

  2. 船舶正常进港,但是由于各国政府措施严苛,检疫时间延长;

  3. 船舶在港期间发生疫情,船舶被检疫和滞留;

  4. 船舶没有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但是相关船员患了一般的感冒、发烧,港口方面出于谨慎,对船舶进行滞留、检疫;

  5. 船舶去过相关港口而在其他港口遭遇更加严格的检疫。

  笔者认为,原则上,无论是航次租船合同还是定期租船合同,海运 航运 港口 集装箱 干散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