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在广东省消委会指导下,江门市消委会与到访的香港消委会黄凤娴总干事一行就消费维权跨境合作进行深入研讨和交流,并签署了《江门、香港消委会消费维权合作协议》。江门市政府副秘书长麦敏杰、广东省消委会副秘书长黄冠英及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该协议明确了江门、香港两地的消费投诉处理合作范围,进一步深化了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创新性的建立两地消费者委员会投诉联席会议制度,合作举办相关业务培训,交流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在消费教育、消费引导、商品比较试验等方面交流不断加强。消费者在江门、香港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均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或居所地的消费者委员会投诉,两地消委会中任何一方在接到移转投诉后,按照该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调查处理。该协议的签署,打通了江门、香港消费纠纷处理的“最后一公里”,标志着江门、香港两地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迈出一大步,对实现消费维权资源共建、共治、共享,实现异地消费纠纷快速处理,促进两地安全放心消费具有里程碑意义。
会议期间,江门、香港两地消委会观看了江门市消委会宣传片,并就近年来市民消费集中领域、消费投诉处理重难点环节、消费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放心消费环境创建等方面遇到的新问题、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并就今后加强合作达成共识。
在市政府、广东省消委会和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领导的见证下,香港消委会与江门消委会相关负责人现场签署《江门—香港消委会消费维权合作协议》。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协议的签署是深入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两地消费升级,实现两地高质量发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驶上快车道的一项重要举措。
香港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女士发言指出,香港消委会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组织管理制度,一直作为消费者最信赖的组织,代表消费者发出最有力的声音。希望两地消委会能够积极与各业界沟通,与潜质企业共建营商守则,鼓励并监督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处理好消费投诉。
江门市政府副秘书长麦敏杰指出,江门、香港消费维权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江门、香港消费维权合作迈向新征程。同时,他强调,要以签署合作协议为契机,完善消费纠纷异地处理机制,
广东省消委会副秘书长黄冠英表示,江门市消委会与香港消委会签署合作协议将有利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三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互利共赢、共同繁荣的区域发展战略,是推进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的重要举措,要不断适应消费领域新形势,创新消费维权新思路,履行消费维权职责,发挥好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解决消费者最关心的权益受损问题,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罗新表示,要加强两地交流学习,联合开展消费调查、消费宣传教育等活动,破解消费领域难题,共同提升两地商品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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