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2020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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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函〔2020〕18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要求,深入实施《北京高校高质量就业创业计划》,切实对高校大学生创业给予支持,树立大学生创业典型,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2020年,市教委将继续开展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评选,并同时开展高校优秀组织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北京地区普通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全日制在校大学生、2018年至2020年全日制毕业生(包括高职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作为工商注册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组建的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以下简称“创业团队”)。

  (二)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评选项目申报分为已工商注册组和未工商注册组。

  1.已工商注册组。申报项目在2020年6月1日前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在评选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未工商注册组。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6月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

  (三)以团队为单位申报。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各团队的申报项目,须为本团队经营或策划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申报。

  (四)已获“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称号的团队不再申报。往年已参评但项目内容无实质进展的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创业项目应符合北京市“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定位和产业引导政策。

  (二)创业项目运行状况良好,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且无法律及经济纠纷,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

  (三)创业团队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较好。

  (四)创业项目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具有引领推动作用。

  (五)创业项目参加过省市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的可优先申报。

  (六)创业团队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在京津冀辖区内。

  (七)创业项目申报须真实、健康、合法,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三、评选流程

  2020年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评选活动,申报及评选分为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22日至7月24日):网上申报。创业团队可点击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首页上方的“创业评选”或轮播图中的相应链接进行注册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请到申报平台中的“公告”栏中查看,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24日24时。

  第二阶段(6月29日至7月31日):高校初评。学校按照市教委统一分配的账号(为学校代码,见团队注册平台的“公告”栏)和密码(默认密码为123456,登陆后请修改)登陆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平台(),在“比赛管理”页面中进行初评。通过高校审核和初评的创业团队具备参与下一阶段评选的资格。管理平台使用说明请到团队注册平台的“公告”栏查看。

  第三阶段(8月上旬):专家复评。市教委组织专家对高校初评确认的创业团队进行网上评审,按照获奖团队数量130%的比例确定入围决赛团队名单。

  第四阶段(8月中下旬):决赛环节。综合考虑国内外疫情形势及高校学生返校安排等因素,市教委暂定组织专家对入围团队进行线上答辩评审(线上答辩要求另行通知),确定获奖名单。

  第五阶段(8月中下旬):高校优秀组织奖评选。市教委依据高校审核后有效参评团队数量、高校优秀创业团队数量及具体工作开展情况,评选高校优秀组织奖。

  第六阶段(9月):网上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四、评选奖励及支持

  (一)评选优秀创业团队150支。其中,一等奖30支,二等奖50支,三等奖70支。由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选高校优秀组织奖。由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三)场地支持。对于有创业场地需求的优秀创业团队,市教委将结合评审情况,北京市 教育 委员会 关于 评选 2020年 北京地区 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