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涉及大兴65个重点村!不符合这些条件的村民自建房屋,不准许出租!
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每间房屋不得超过2人、不得在出租房屋内从事加工生产等活动、村委会定期进行抽查、租赁双方必须签订三方协议、合同需到村委会备案……
为持续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加强城乡出租房屋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兴区加强农民自建房屋转租管理,严厉打击违反规定和要求出租的行为。
大兴区村民自建房屋租赁管理流程
一、房源报备
房屋所有人须将名下拟出租房屋信息向村委会报备,房屋信息包括:面积、层数、出租间数、租住人数、安全设备设施等情况,同时向村委会签订依法出租、安全出租承诺书。
二、出租资格认定
村委会组织对已报备的房源进行消防、卫生等安全评估,符合条件的,出具准许出租意见书,涉及 大兴 65个 重点村 不符合 这些 条件 村民 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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