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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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实验室管理,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提交2020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并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实验室与大型仪器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进行年度考核,并依据工作要求提交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及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安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6〕3号)有关要求,各高校应以年度报告为基础,每年组织对本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年度考核,自2019年起,将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纳入年度考核范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考核参考执行。

经研究,拟定于2021年1月14日上午8: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在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316会议室,进行各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工作汇报(PPT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各中心负责人汇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告内容。汇报PPT材料请于1月13日之前发送至mxj@lzu.edu.cn。

二、安全工作报告及中心年度报告的提交

1.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要求,各学院须做好2020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提交工作。报告撰写参考附件3《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样本》、附件4《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并于1月13日之前电子版发送至houzx@lzu.edu.cn(无需报送纸质版)。联系人:侯作贤、联系电话:0931-8914386。

2.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

请按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规定,各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按照附件5《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及附件6《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模板填报,并于1月13日之前电子版发送至mxj@lzu.edu.cn ,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321。联系人:马旭炅、联系电话:0931-8914385。

3.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系统提交

请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将学校考核通过的年度报告于2021年3月20日前登陆"高校教学实验室年度报告管理系统"(http∶//22.27.186.55)完成填报。填报说明、操作指南等请详见管理系统。

三、工作要求

教学实验室安全报告和各中心年度报告是学校对教学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学校将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总结并撰写年度报告,按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提交2020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并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参加现场汇报中心名单

         3.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样本

         4.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5.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

         6.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

          附件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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