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姐问:我叔叔承诺赠送我一套房子,且做了公证,但是叔叔始终没有动静,我能不能请求把房子过户给我?
京华律师事务所孙涛律师答: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该房产是经过公证的,所以您可以要求赠与人即你的叔叔交付房子,办理登记过户。
本报记者 李慧博 整理
标签: 公证 赠与 合同 可要求 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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