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食品:签订重大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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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作为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华商储备)会员单位,同时具备冻猪肉生产和收储能力,根据华商储备 ‚华 储综字[2012]81 号‘关于 2012 年第一批中央储备冻猪肉收储竞价交易有 关事项的通知’和‚华储综字[2012]85 号 ‘关于 2012 年第二批中央储 备冻猪肉收储竞价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本公司分别中标第一批中央储 备冻猪肉 3,500 吨(其中:内部中标 900 吨)和第二批中央储备冻猪肉 1,200 吨(其中:内部中标 600 吨);同时,作为收储单位中标第一批代储储备冻 猪肉 1,200 吨,第二批代储储备冻猪肉 1,200 吨。(本公告所述‚内部中标 是指:公司作为收储单位,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竞标单位中标了本公司 收储标的)

以上中标纯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即: 

1、本次本公司中标两批中央储备肉共计 3,200(不含内部中标 1,500 吨)吨,标的价值合计为 8,004.30 万元(不含内部中标标的价值 1,131.00 万元),本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指定收储单位,由收储单位在两日内 结清货款,完成交易(根据华商储备相关规定,中标后即与华商储备和收 储单位签订三方‚中央储备冻猪肉电子交易购销合同)。

2、本次公司中标代储冻猪肉共计 900 吨(不含内部中标 1,500 吨),本公司按合同约定收储并经华商储备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其中内部交储 1,500 吨,根据华商储备相关规定中标后即与华商储备和交储单位签订三 方‚中央储备冻猪肉电子交易购销合同)。

从 2012 年起,入储的中央储备冻猪肉,在储存期结束前将以竞卖方式安排出库,投放市场;中央财政对储备肉出入库价差亏损采取先预拨后清 算的拨付方式,出库后及时把财政部拨付的价差亏损和相关费用补贴资金 转拨到承储单位。从储备冻猪肉实际出库之日至承储单位收到价差亏损补 贴资金,期间如产生价差亏损占贷利息,中央财政不予承担,由公司自行 负担。

中央储备冻猪肉储备资金由公司自行解决,其资金占用费根据入储成本、占用时间并按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基准利率计算。期间的冷藏保 管费按 2.4 元/吨.日执行。

二、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

经测算,本次中标的 3,200 吨(不含内部中标 1,500 吨)中央储备肉交易,将会影响本公司本年度增加净利润 1,088.00 万元(不含内部收储交 易收益),对已于 2012 年度一季报预告的 2012 年 1-6 月收益产生较大影响, 我们将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预告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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