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05月10日讯
证券时报新三板论坛(微信ID:zqsbxsb)讯,大象股份(833738)5月10日公告,近日,公司与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沈阳地铁一、二号线车站广告经营权转让项目合同》。依照合同约定,公司负责沈阳地铁一、二号线车站广告资源的经营,合同期限为2017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合计10年,合同总金额为7.63亿元。
公司称,至此公司已拥有包括西安、武汉、成都、沈阳等四座城市共计9条优质地铁线路媒体资源。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我爱范文 » 大象股份签订7.63亿元地铁广告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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