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承租人:宁波永正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正海运)
4、合同期限:55 个月
5、租金总额:2475 万元
一、租赁事项概述
2012 年 6 月 1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与永正海运签署光船租赁合同,香溢租赁将自有的散货船出租给永正海运。
该租赁行为属香溢租赁日常经营活动、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
二、承租人基本情况
承租人:宁波永正海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永叶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物运输;经营国内沿海其他货船船舶海务管理,船舶机务管理,船舶检修、保养,船员配给、管理,船舶买卖、租赁及资产管理;水路运输船舶代理、水路运输货物代理。
三、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标的:16018 吨散货船一艘
2、租赁期限:2012 年 6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 月 10 日。
3、租金总额:租金按月计算,按月支付,租金合计为 2475 万元。
四、履行租赁合同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约定:永正海运应当办理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在使用船舶时,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在合同约定的航区内,按照船舶的性质使用;如未按期支付 租金,香溢租赁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等。由此使合同履行风险得到控制。
本次光船租赁合同的履行,对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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