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钒钛:与大连博融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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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钒钛:与大连博融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时间:2021年09月10日 19:02:21 中财网

原标题:攀钢钒钛:关于与大连博融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攀钢钒钛:与大连博融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1-50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大连博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与大连博融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博融”)签订
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
原则的意向性约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未
来的具体业务合作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2. 本次公司与大连博融签订协议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
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
相关说明之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




一、协议概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1年9月10日,公司与大连博融在四川省攀枝花市签订了战
略协议,双方就产品及服务、生产合作、平台搭建、市场拓展、技术
合作及资本合作等方面达成战略合作意向。


(二)协议签订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签署的战略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协议
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大连博融成立于2008年3月26日,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法
定代表人为郝玥,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花园口经济区迎春街20-10
号,经营范围包括稀有金属及有色金属的单质、盐类、化合物、合金
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


大连博融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双方未发生产品买
卖交易。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大连博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为更好发挥各自优势,共
同推进钒储能产业的发展,达成以下战略合作协议。


(一)产品及服务合作

甲方根据生产资源平衡以及乙方钒储能项目需要,可以优先安排
提供钒产品供应乙方。乙方根据生产情况及甲方钒储能项目需要,可
以对甲方优先提供钒电解液、钒电池储能系统代加工等服务。根据双
方协商的供应模式,给予对方优惠价格、优先排产等优惠待遇。


(二)生产合作


根据储能产业发展状况,双方商议共同投资,建设钒电解液工厂,
逐步扩大钒电池产业规模。后期,根据储能市场增长情况,双方适时
启动钒电池储能装备生产合作,产能与钒电解液产能相配套。


(三)平台搭建

基于钒电解液可循环利用的属性,为有效降低全钒液流电池储能
综合成本,双方依托各自优势,联合相关方面,搭建共享平台,共同
推进钒电池储能产业商业化进程。


(四)市场拓展

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影响力,联合拓展钒电池储能市场,推
动钒电池在钢铁行业减碳降耗、新能源发电和电网调峰服务等领域的
工程示范和推广应用,提升钒电池储能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五)技术合作

双方可共建产业技术联盟,通过多种合作方式,对包括钒电池、
高纯钒等钒产业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加速技术突破与成果转化,
共同推进钒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资本合作

根据双方合作的发展进度以及市场的增长趋势,甲方可通过股权
投资等方式与乙方加强深度合作,并共同推进双方在资本市场的合作。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可就本协议是
否进行延期进行协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大连博融签订战略协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是贯彻


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以及推动新型产业发展政策的举措,对
充分发挥双方的战略优势及协同效应、对公司扩大钒产品的应用领域、
进一步做优做强钒产业具有积极意义。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与大连博融签订的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
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的约定。具体的项目合作最终以经双方商定
并完成各自审批后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本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
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尚具有
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1.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定期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金融服
务协议,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本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 其他框架协议

序号

披露日期

协议各方

协议名称

进展情况

1

2018年6月28日

公司、普能(北京)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

履行中,尚未签订具
体的商业合同。


2

2019年6月3日

公司、四川德胜集团钒钛
有限公司

《钒产品一体化
销售合作协议》

履行过程中未发生交
易。


3

2021年9月4日

公司、四川德胜集团钒钛
有限公司

《项目合作框架
协议》

履行中,尚未签订具
体的商业合同。




(二)股份减持情况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
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或股份减持的计划。


(三)备查文件

公司与大连博融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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