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深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98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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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检察机关2019年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检察机关拟公开招录98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职位说明

  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在检察官的指导下承担讯问、询问的记录工作;办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续;校对、印制相关法律文书;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本次公开招录的98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职位分布情况:深圳市人民检察院18名;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3名;福田区人民检察院5名,罗湖区人民检察院10名;盐田区人民检察院4名;南山人民检察院8名,宝安区人民检察院12名;龙岗区人民检察院12名;龙华区人民检察院11名;坪山区人民检察院5名;光明区人民检察院10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根据《暂行规定》及工作岗位需求,报考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学类专业优先;

  6.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0年 4月12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书记员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采取网络报考方式,不受理现场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可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考。考生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z12333.gov.cn/ess/login。报考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10:00至2019年4月16日(星期二)17:00。(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报考人员应网上实名注册用户,未注册的人员须登录考生服务系统实名注册新用户;已注册过的人员不得重新注册,2019年 广东 深圳市 检察机关 公开 招录 劳动合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