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18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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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核准,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下同]、成都人事考试网[,下同]、四川教育网[,下同]和四川音乐学院网[,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附招聘单位简介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音乐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音乐学院2018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9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09:00:00至2018月12日22日17:00: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音乐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四川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报名注册。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3.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以便四川音乐学院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本次笔试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初审,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5.确认缴费。报考者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时间:2018年12月20日09:00:00至2018年12月23日17:00: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6.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通过缴费成功的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音乐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音乐学院2018年12月24日在四川音乐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已缴费但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18年12月27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须于2018年12月26日至2018年12月27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音乐学院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成绩=高校教师综合能力测试成绩100%,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面试成绩=试讲说课成绩100%,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高校教师综合能力测试》,共1科,考试内容涵盖高等教育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专业素养、职业道德修养、教学组织管理能力、案例分析及应用写作等。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2.笔试时间:2018年12月28日(星期五),具体时段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19年1月7日在四川音乐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9年1月8日11︰30前的工作时间电话(02885430200)申请查分,四川政府 四川新闻 四川省政府网站 政务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