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陈秀妮、区志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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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民终6504号

陈秀妮、区志敏

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陈秀妮、区志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3民初549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19年6月11日10时-12时在第55法庭(新大楼二楼东区)开庭。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广州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陈秀妮、区志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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