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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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将签订工程总承包协议最终确定项目详细规模及合同付款条件;

  2、根据合同约定,项目应得到中国政府和约旦政府的明确批准,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约旦武装部队总部签订了《约旦军人公寓二期项目的总承包框架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1、业主:约旦武装部队总部(TheGHQ-JordanianArmedForces(JAF)),具体执行方为约旦武装部住房和军事工程司,住址:穆罕默德·安内达维街,安曼,约旦(MuhammadAn-NejdawiSt.Amman,Jordan),其主要负责管辖约旦军方所有工程项目的建设及管理。

  2、合同方: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3、约旦武装部队总部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交易。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为业主建设约旦军人公寓二期项目。本项目规模包括2400套经济适用房及室外配套工程,初步总造价不超过1.5亿美元。公寓的分配初步约定如下:40%的公寓位于Amman,20%的公寓位于Irbid,10%的公寓位于Mafraq,30%的公寓位于Karak,合同工期为36个月。项目详细规模及合同付款条件将在双方签订工程总承包协议时最终确定。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合同约定,经双方达成一致后将签订工程总承包协议,若工程总承包协议签订并正常履行,将对公司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

  2、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四、合同履约的风险提示

  1、根据合同约定,项目初步总造价为1.5亿美元,项目详细规模及合同付款条件将在双方签订工程总承包协议时最终确定。

  2、根据合同约定,项目应得到中国政府和约旦政府的明确批准,项目合同协议应在贷款协议生效后生效。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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