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广州市越秀区第二房屋管理所与被上诉人李楚旭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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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01民终22641号

李楚旭:

上诉人广州市越秀区第二房屋管理所与被上诉人李楚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第二房屋管理所撤回上诉。一审裁定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上诉人广州市越秀区第二房屋管理所与被上诉人李楚旭房屋租赁合同

上诉人广州市越秀区第二房屋管理所与被上诉人李楚旭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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