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工作不顺男子当街撒10万 撒出去的钱能要回来吗?
9月9日下午,有网友爆出福建石狮一男子当街撒钱,过往人群争先恐后捡拾。
目击者拍下的视频显示,大量百元人民币散落在街上,引发多名路人下车捡钱,场面一片混乱。9月10日中午,福建省石狮市公安局发出通报,称当事人黄某因工作不顺,一时冲动将刚取出的10余万元现金当街撒出。事后,黄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懊悔,希望捡钱群众能够将钱归还。
成都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江露仙告诉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此行为相当于赠与,一般情况下,捡钱的人无义务归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则认为,黄某可以撤回意思表示,即要求群众将钱归还;且黄某除了报警,寻找公安机关协助追回钱财外,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事件回顾
42岁男子一时冲动 当街撒钱10余万
据福建省石狮市公安局通报,9月9日16时许,在石狮八七路与濠江路交叉路口,42岁的黄某因工作不顺一时冲动,沿路把刚取的10余万现金撒在马路中,引发过往的人群捡拾。对于黄某的不当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目前,冷静下来的黄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懊悔,并希望拾到现金的群众能够将钱归还。
该通报一出,不少网友对“当街撒出10万元”感到震惊,纷纷猜测黄某的家庭背景。对此,福建省石狮市公安局回应,黄某系普通家庭,并非土豪,请广大网友理性对待,也请捡到钱的群众能够主动归还。
热议焦点
当街撒钱算不算赠与行为?
那么,黄某是否有权要求捡钱群众返还呢?
一部分网友认为捡钱群众属于不当得利,应将钱归还给黄某。也有部分网友认为,“撒钱”行为说明物主放弃了所有权,按理不用还。
“这取决于黄某在撒钱当下的意思表示。”律师江露仙说,如果黄某撒钱当时的内心真实意思是放弃这些钱的物权,对于别人捡钱的行为,东方网-东方新闻-社会新闻-工作不顺男子当街撒10万 撒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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