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教育部启动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要求各地深化义务教育综合改革,逐步破解制约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我市《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启动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三年行动,全力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教育两委牵头研究制定了《天津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2020年4月1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行动方案》(津政办规〔2020〕5号),明确了天津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义务教育覆盖面最广,是教育公平的起点,是政府必须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战略部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是上台阶、抓引领、促内涵、贴民心的重大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公平普惠这条主线,牢牢抓住标准建设、均衡机制和督导评估三个环节,着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整体上看,我市义务教育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教育教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实现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仍有较大压力、教育资源配置不充分、城乡师资队伍不均衡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上好学”“就近上”仍是困扰人民群众的烦心事之一。我市义务教育迫切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优质均衡发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达标工作,对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提出明确部署要求。市教育两委认真贯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指标导向、目标导向,严格对标对表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政策解读,《天津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
我爱范文 » 《天津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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