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以下统称“疫情防控隔离职工”),企业不得因疫情防控有关因素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合同期限分别顺延至职工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隔离、紧急措施结束。
二问:职工工资如何支付?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防控隔离没有提供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工资。
三问:是否计入医疗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不计入职工医疗期。
四问: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职工医疗期待遇如何规定?
疫情防控隔离职工在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灭后,仍需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隔离 劳动合同 疫情
我爱范文 » 实施隔离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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