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蕉城法院运用福建移动微法院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黄某与被告蔡某岱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黄某将案涉房产出租给蔡某岱承租使用,租赁期限自2017年1月4日起至2018年1月3日止,蔡某岱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双方于2018年8月4日结算,蕉城:“微法院”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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