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署《专利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52fw.cn 栏目【合同】【转让合同】 已阅0

维信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署《专利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9年11月18日 18:15:22 中财网

原标题:维信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署《专利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维信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署《专利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专利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维信
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信诺”、“上市公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维信诺签署《专利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
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与广州东进景瑞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广州新型显示科技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广州国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国显”),
在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投资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AMOLED)
模组生产线(以下简称“广州模组生产线”)项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9
年9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投资广州第6代AMOLED模组
生产线项目的进展公告》(2019-096)。


为推进广州模组生产线项目顺利进行,确保广州国显在模组业务方面的技术
水平和研发能力,以及在项目建成后能尽快启动AMOLED模组相关的生产、研
发工作。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与广州国显签署《专利转让合同》。同意公司按
照合同约定将持有的部分与AMOLED模组相关的专利技术转让给广州国显,广
州国显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支付相应的费用。公司已委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拟转让专利进行评估,评估金额为人民币50,730
万元,根据评估结果,交易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本次专利转让费用为人民币
50,000万元。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祥伟先生同时在广州国显担任董事职
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国显为公司关联法
人。本次公司与广州国显拟签署《专利转让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刘祥伟先生因在广
州国显担任董事职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内容进行审
议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
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
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国显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5CY1T939

3.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2号(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
心区内)

4.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谯菲菲

6.注册资金:56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9年9月6日

8.经营范围:TFT-LCD、PDP、OLED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6
代及6代以下TFT-LCD玻璃基板除外);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
元件及组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
零售;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
目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软件批发;软件零售;软件开发;软件服务;
软件测试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电气设备批发;通
用机械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9.广州国显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广州东进景瑞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60,000

64.29 %

2

广州新型显示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

17.86 %

3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17.86 %




合计

560,000

100.00%



10.广州国显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万元)

2019年9月30日/2019年
1-9月(万元)

资产总额

-

50,000

负债总额

-

-

净资产

-

50,000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广州东进景瑞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万元)

2019年9月30日/2019年
1-9月(万元)

资产总额

66,320. 65

255,609.02

负债总额

16,291.84

50,038.14

净资产

50,028.81

205,570.89

营业收入

731.68

65.70

净利润

12.33

542.08



注:2018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9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1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祥伟先生同时在广州国显担任董事职
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法人
情形,所以广州国显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专利转让涉及350项专利技术及专有技术,其中发明专利257项,实用
新型93项。已获得授权的专利或实用新型共计131项,其中,发明专利40项,
实用新型91项;专有技术219项,其中已公开未授权的专有技术213项,未公
开专有技术6项,专有技术目前均处于知识产权申请过程中。上述专利权及专有
技术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冻结、查封等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等重大争
议。因交易标的涉及的研发支出已做费用化处理,上述无形资产的账面原值为
0.14亿元,账面净值为0.10亿元,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次拟转让专利进行评估,评估金额为人民币50,730万元。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转让人一: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一”)

转让人二: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二”)

转让人三: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三”)

转让人四: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四”)

受让人:广州国显科技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以上“转让人一”、“转让人二”、“转让人三”、“转让人四”合称为“转
让人”或“甲方”,维信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署《专利转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