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工程设计市场秩序,维护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原《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10)同时废止。
附件:1.《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
我爱范文 »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印发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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