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民抗字第68号 抗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无锡汇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浦伯清,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柳向魁,江苏金锡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