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宣布《个人贷款合同》立即到期的通知10-08

    你于2016年6月25日在我行贷款25万元,用于购买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新大洲大道681号海南绿地城A-05地块4#楼2单元3A06室,并以该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物,双方已办妥预抵押登记。截止2018年12月19日已还65,405.36元,尚欠225,222.42元。由于你在合同履行中出现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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