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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专利贯标奖励5万,地理标志商标奖励50万(2)10-08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0年2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2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8〕9号)同时废止。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负责制定补助资金绩效评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各级财政、市场监管部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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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专利贯标奖励5万,地理标志商标奖励50万10-08
(三)补助对象应无不良信用记录且信用良好,被列入违法失信单位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黑名单”的不能成为补助对象。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统筹兼顾、公开透明、择优扶持、总额控制”的原则,优先补助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国家及自治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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