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8月7日,芜湖县人民法院六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当天,被告丁某带着15万元的现金来到六郎法庭,当场给付给原告,剩余的商砼款也同意在年底一次性结清,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18年6月,六郎法庭接到一起芜湖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丁某的关于买卖合同的纠纷案件,丁某欠该混凝土有限公司商砼款已经一年多了,一直也没有意愿给付,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遂起诉至六郎法庭。该院受理案件后,原告于当日提出保全申请,法院遂于当日前往被告挂靠的位于芜湖市弋江区某公司,将其在该挂靠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冻结。六郎法庭在开庭审理此案之后,法官多次通知原、被告双方来法庭进行调解,双方因账单明细数字达不成统一意见,于是承办法官便和原、被告一起对流水账单进行核查校对工作,最后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结合案情,耐心的对丁某做思想工作,告诉其如若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如经本院判决后,若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可能会影响到其在银行的个人信用体系和以后的出行。
经过多次调解和沟通,丁某最终同意分两次付清所欠商砼款,当天给付15万元现金,剩余的款项在年底一次性付清。
我爱范文 » 买卖合同引纠纷 承办法官数次协调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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