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双倍工资。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员工获得两倍工资的差额和经济补偿。
今年4月,重庆一所高校的本科四年级学生刘某到南川区一家公司应聘收银员工作,底薪为1700元。但该公司未与刘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给刘某购买社会保险。5月底刘某提出辞职并完成交接手续,公司 员工 签订 劳动合同 法院 判决 支付 两倍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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