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长春市市场监管局会同长春市商务局、吉林省汽车商务协会,组织召开了向全市汽车销售企业推荐使用《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会议,旨在进一步规范汽车市场秩序,有效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长春市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该合同示范文本简明、细化、实用,内容包括:标的物,数量与价款,付款方式,质量,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与验收方式,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约定,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进一步明确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所称“汽车”,汽车 合同 长春
我爱范文 » 长春市推荐使用 《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免责声明:本文由52fw.cn提供互联网分享,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