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方与广州市康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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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民终6652号

广州市康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杨红方与广州市康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流花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杨红方不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1民初557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19年6月24日8时45分-10时在第58法庭(新大楼二楼东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杨红方与广州市康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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